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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中心城区开展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
2020年5月起,上饶市中心城区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专项整治再升级,针对两、三轮车涉牌涉证,不戴头盔,闯灯越线,乱行乱穿,违法载人(载物),不按分道行驶,车辆非法改装,加装遮阳伞(遮阳蓬)、挡风被,超速(飙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严查严处。
此次整治行动的目的是通过严格管控,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文明素质和城市的文明程度,为推进上饶“全国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美好生活靠大家创造,双创目标靠大家实现。”让我们共同携手,为培育“看得养眼、开得顺畅、停得规范、行的舒心”上饶交通出行文化,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上饶”构筑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二〇年五月
注 意 事 项
各位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车主(驾驶人):
驾驶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时,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必须持准驾车型为“D”型或“E”型驾驶证,轻便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必须持准驾车型为“F”、“D”或“E”型驾驶证,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必须持准驾车型为“D”型驾驶证。驾驶上述车辆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随身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驾乘两(三)轮车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3、驾驶两(三)轮车上路行驶时,必须悬挂车辆号牌。不得伪造、变造或悬挂伪造、变造的车辆号牌,不得悬挂其他车辆号牌。
4、倡议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
5、车辆不得改装、拼装,不得随意改变车辆外观、颜色,不得加装遮阳伞(遮阳蓬)、挡风被等。
6、车辆载货不得超高、超长、超宽,不得违法载人、不得超速行驶。
7、驾驶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路段请靠道路最右侧车道行驶,不得乱行乱穿。
8、驾驶三轮摩托车必须遵守辖区相关限行、禁行规定。
9、摩托车必须按时办理车辆审验及购买强制责任险。
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〇二〇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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