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新闻首页>社会万象
抚州一公安局原局长涉嫌受贿被提起公诉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陶望平)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局长陈兵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抚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经抚州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宜黄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宜黄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陈兵以涉嫌受贿罪提起公诉。
今年4月,江西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陈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抚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6月,乐安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接受陈兵辞去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辞呈;表决通过了免去陈兵的乐安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陈兵简历
陈兵,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江西金溪人,大学学历,1990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7月至1991年8月,抚州地区金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1991年8月至1995年10月,抚州地区公安处科员;
1995年10月至1998年3月,抚州地区国家安全局科员;
1998年3月至2000年12月,抚州地区国家安全局副科长;
2000年12月至2001年6月,抚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级干部;
2001年6月至2004年3月,抚州市公安局治安科副科长;
2004年3月至2007年5月,抚州市公安局人事处处长;
2007年5月至2010年6月,抚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处长;
2010年6月至2013年4月,抚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副支队长;
2013年4月,乐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
2019年4月,被查。
- 凡本网注明"来源:江西民生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江西民生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中江西民生网,http://www.jiangximinsheng.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 01涪陵区华岩应急救援队为1200名师
- 02龟峰推出沉浸式双层旅游巴士
双层旅游巴士 本报讯 (丁婷 记者 王涛摄影报道)4月8日,记者[详细]
- 03图益视力健康中心荣获“2023年放心消费创建示范
近年来,图益视力健康中心(重庆图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秉承[详细]
- 04选购农机
选购农机 为打好今年春耕第一仗,保障粮食增产增收,连日来,[详细]